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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2014年第9期)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7-081402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4-10-10 [ 公开日期 ] 2014-10-10 [ 有  效  性 ]

9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明细表

序号

处罚

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处罚决定

1

郯城旺恒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

临沂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责令停止建设;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3

临沂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4

郯城柴大姐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5

郯城县联丰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6

郯城县柴旺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7

郯城欣阳饲料有限公司

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8

郯城县恒泰新型建材厂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9

山东金星啤酒有限公司

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10

临沂毕升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将危废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11

山东双泰食品有限公司

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12

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13

郯城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14

郯城大山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5

郯城县明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6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17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逾期未补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责令停止建设;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18

临沂华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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