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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2014年第3期)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7-081401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4-04-07 [ 公开日期 ] 2014-04-07 [ 有  效  性 ]

3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处罚

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处罚决定

1

郯城县杜记川味饭店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五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壹仟。

2

临沂蒙山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五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贰仟。

3

庙山镇邵河村邵健塑料颗粒厂

新建土小企业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

责令停止建设或关闭,罚款叁仟元。

4

新村银杏开发区前埝村锯板厂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大气法》五十七条第一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仟,

5

临沂市钰森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叁万,

6

新村开发区葛锡武塑料制品厂

逾期未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责令停止建设,罚款叁仟

7

临沂恒昌热电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罚款伍仟元,

8

郯城县华银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大气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伍千元

9

郯城旺恒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责令停止试生产,罚款叁万。

  
附件【3月份行政处罚案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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