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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2014年第8期)
[ 索  引  号 ] 0125-10_C/2017-0814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4-09-05 [ 公开日期 ] 2014-09-05 [ 有  效  性 ]

8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明细表

序号

处罚

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

情形

处罚决定

1

郯城县信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正式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

郯城恒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

郯城启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贰万

4

临沂市味美特食品有限公司

糖果制品加工销售项目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5

郯城县天祥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6

临沂顺天达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7

郯城县香万家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8

郯城茂鑫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9

郯城县亚龙页岩空心砖厂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10

郯城县华兴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11

郯城县景玉食品有限公司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附件【8月份行政处罚案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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