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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0-000038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公开日期 ] 2020-09-11 [ 有  效  性 ]

2011年6月,郯城县被列为全省2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之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要求,我县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过三年整治工作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精心规划设计,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思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过反复讨论,确定了以“一河三轴”为中心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总体思路:即以白马河流域为中心,以205国道、沂河滨河路、沭马风景线为三轴,重点打造白马河亮点区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范围覆盖全县。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生态县建设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主要污染物减排相结合,与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相结合。

整治工作思路确定后,我县及时聘请山东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和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专家,来郯调查研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郯城县2011—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包括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四大类共51个示范工程项目。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工程18个,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18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14个,涉及全县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的272个村庄和社区,直接受益人口41.8万人。

二、示范项目建设

围绕《实施方案》的落实,2011—2013年度,我县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2011-2013年度示范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所有项目累计投资12669.02万元。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共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工程18个,其中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1套,小型人工湿地5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6.2公里,其中截污纳管17.51公里。

2、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共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18个,其中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7座,配套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垃圾箱(桶)、池9317个,垃圾收集车566辆,垃圾转运车26辆。

3、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共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14个,为全县1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立界标、宣传牌等标志牌42个,切实加强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2年度在马头镇西爱国养殖专业小区建设了600立方沼气工程,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处理量9000吨,养殖场废水和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循环利用。

通过实施三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我县各示范乡镇人居环境、饮水安全等农村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建设垃圾中转站和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大力推广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有效处置了示范区各村生活垃圾。建设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埋设管网等解决了示范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各示范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从而改变了示范区农村“脏、乱、差”的状态,为广大群众营造了舒适、适宜的农村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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