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2-00000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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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2-23 | [ 公开日期 ] | 2022-02-23 | [ 有 效 性 ] |
2022年2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对辖区内某公司涉嫌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外排生产废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及依据,当事人承认存在排放污染物行为,但并非存在主观故意,并针对争议内容进行陈述、申辩,请求从轻处罚。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案件调查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充分答疑。此次听证不仅让执法机关依法履行了法律职责,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全面陈述、申辩的平台,增强了案件办理审查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