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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地表水生态补偿)使用方案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2-000008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公开日期 ] 2022-06-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地表水生态补偿)分配我县191万元,现将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资金概况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地表水生态补偿)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建指〔2021〕76号),下达郯城县预算指标191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根据山东省2021年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水污染防治类

完成2021年度入河湖排污(水)口整治目标任务、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河湖库生态调查、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整治试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特征水污染物治理、总氮浓度控制、执行严于国家或省排放标准的涉水排污单位提标改造、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等。

(二)能力建设类

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水环境监管和重要水源地监控、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固体废物监管、环境保护执法等。

二、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

(一)郯城县入河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项目

项目内容:完成全县690处入河排污口溯源和分类、命名、编码工作,确定需要竖立标志牌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健全管理台账;编制并印发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所有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竖立工作。

绩效目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基本形成权责清晰、整治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

成本指标:拟分配资金126万元。

(二)黄泥沟杨寺社区段水质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在黄泥沟杨寺社区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和生态护坡,通过建设人工湿地、驯化微生物等方式,实现水质净化,保障黄泥沟出境考核断面水质。

绩效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增设黄泥沟桥断面为国控考核断面,开展黄泥沟杨寺社区段水质提升工程,通过设置砂滤坝、驯化微生物等方式,实现水质净化,保障黄泥沟出境考核断面水质。

成本指标:拟分配资金65万元。

三、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流域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资金使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审计,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同时,强化对实施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切实保障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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