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8-00001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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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12-04 | [ 公开日期 ] | 2018-12-04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智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郯城县智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郯城县智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该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郯城县中小企业局。
郯城县智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