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8-000004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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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9-12 | [ 公开日期 ] | 2018-09-12 | [ 有 效 性 ] |
根据《山东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4号)和《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郯政发〔2016〕22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在全县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5元。2018年第三季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295.392万元。
郯城县民政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