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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3-000019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公开日期 ] 2023-11-30 [ 有  效  性 ]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3〕3号)文件规定,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742元的标准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费。2023年11月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7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660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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