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社会福利 >> 福利补贴信息 >> 儿童福利 >> 正文
2024年7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4-000010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公开日期 ] 2024-08-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4】8号文件规定,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864元的标准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费。2024年7月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14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37274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