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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4-00001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公开日期 ] 2024-09-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4】8号文件规定,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864元的标准补差发放基本生活费。2024年8月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14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372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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