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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县环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19-000009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加强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受县财政局委托,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评价组,于2019年10月至11月,完成了2018年度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郯城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城乡环境,大力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城市环卫管理模式、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向乡镇延伸,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住环境,推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临沂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城乡联办发〔2018〕1号)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农村垃圾治理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环卫工作管理网络,完善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和结果运用,实现城乡专业化环卫保洁全覆盖、无盲区,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的满意度大幅提高。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郯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郯办发〔2018〕30号),提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主要任务是加强常态化保洁力度,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质量,配套完善基础设施,以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成绩,县财政对各乡镇拨付补贴资金。

2.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2018年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预算补贴资金及奖金共计1882.41万元[1]。按照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郯环卫办发〔2018〕15号),2018年1月起,对市场化运作的乡镇,按每户158元的标准补贴50%,对自行管理的乡镇,按照每吨垃圾50元的标准奖补。乡镇按照1:1的比例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资金进行自筹配套,乡镇、村居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担。同时,各乡镇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建制驻地和社区、村垃圾处理实行有偿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办字〔2016〕32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2元/月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于本乡镇的卫生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2018年全年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实际发放情况如表1:

1:2018年全年城乡环卫一体化资金实际发放情况

(单位:万元)

县名称

县区

县区年终奖励资金

合计

郯城县

1619.09

200

1819.09

3.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计划实施内容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主要以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成绩为依据。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第三方对全省各县区进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不满意村居进行通报。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第三方对全市所有乡镇进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根据电话调查成绩,对各乡镇进行排名。

(2)考核结果运用

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在全市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成绩位于全市前90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补;对90名以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一定的环卫补贴经费,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约谈乡镇分管负责人。

(二)项目实施部门

1.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协调、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郯城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全面负责城区和城中村环卫保洁以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并负责将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及时送到垃圾发电厂。

4.各乡镇

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和中转站管理工作,管理考核保洁公司、环卫所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收集各村庄垃圾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要在村居显要位置设置环卫保洁监督栏,公示乡镇分管领导、社区干部、村负责人、环卫所长、保洁人员的姓名、电话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监督。

5.县农工委

县委农工办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政策及理论指导。

6.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城区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老旧家属院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7.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别负责国省道、县道的路面、路肩、绿化带及护坡内的垃圾清扫、捡拾(穿镇村路段由所在乡镇负责保洁)。

8.县水利水产局、郯城河道管理局

县水利水产局、郯城河道管理局分别负责对全县内河、沂河进行清理,清除河面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清除桥梁下、护坡边等重点部位的积存垃圾。

9.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负责各村居下水管道的管理,彻底整治黑臭水体。

10.县环保局、县畜牧局

县环保局、县畜牧局负责对农村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整治农村粪堆及粪水污染问题。

11.郯城街道

郯城街道负责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改力度,确保大街小巷无散落生活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

12.县农业局

县农业局负责对农村秸秆及大堆丢弃蔬菜的整治工作,确保此类垃圾不随意丢弃。

13.县统计局

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支付情况

2018年度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补贴经费已全部支出,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及发放奖励资金。

(四)项目实施情况

目前郯城县15个乡镇共有保洁员2375名、生活垃圾运转站12座、生活垃圾收集车69辆、垃圾桶24358个、环卫工人专用电动三轮(自行车)962辆。15个乡镇街道中,郯城街道、杨集镇、庙山镇、高峰头镇、港上镇、红花镇、胜利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采取的是纯市场化运行模式,将环卫保洁工作托管给保洁公司。马头镇采取的是保洁员自行管理,垃圾清运托管给山东景泽保洁公司和临沂美邦保洁公司的运行模式。李庄镇、重坊镇、泉源乡、花园乡、归昌乡、马陵山景区采取的是乡镇政府自行管理,公司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各乡镇定期开展积存垃圾大清理活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进行3次检查,乡镇环卫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对各村居保洁情况实行一周一检查一考核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组织环卫所每天督导检查城区和城中村环卫保洁开展情况,彻底清理城区道路、广场、集贸市场等区域生产生活垃圾,形成常态化考核。

为了奖励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先进乡镇、激励落后乡镇,县财政将按照省、市、县考核成绩4:4:2比例综合排名,并设置奖项,按照比例发放奖金。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年终奖励资金的20%,二等奖3名,各奖励年终奖励资金的13%,三等奖4名,各奖励年终奖励资金的10%。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18年度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场运营模式,有效提高了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管理和实施,且节约了资金投入成本。为加强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结果运用,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有效改善了郯城县各乡镇环境情况,增强了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培养了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提升了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促进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经统计分析,2018年度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6.7分,评价结果为“良好”。具体评分见下表6:

6: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财政支出项目评价得分表

项目投入

项目过程

项目产出

项目效果

得分合计

标准分值

20

18

35

27

100

评价得分

18.9

13

32

22.8

86.7

三、指标分析

2018年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相关指标得分分析详见下表7:

72018年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评价指标评分情况分析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情况

指标满分

得分

项目投入(20分)

项目立项(8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

3

3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需求相匹配,项目内容明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合理可行。

2

2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项目制定了加大常态化保洁力度、全面提升环卫保洁质量、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等目标,且制定了详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方案,并规定保洁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

但由于2018年未要求申报绩效目标,故项目未设置清晰具体的绩效指标,酌情扣1分。

3

2

资金分配(6分)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是否匹配公共责任。

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因素清晰合理全面,分配范围与公共责任匹配

3

3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差异化公平。

按实施方案分配资金,分配结果合理

3

3

资金落实(6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1619.09/(971931×17.31)×100%=1819.09/1882.41×100%=96.64%

3

2.9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1819.09/1819.09=100%

3

3

得分小计

-

-

20

18.9

项目过程(18分)

业务管理(11分)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科学和有效。

已按《实施意见》执行,并制定考核方案。

但由于截止2018年年底,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下半年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未反馈,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年终奖励资金分配主要参考上半年调查结果,制度落实情况与规定不完全相符,故考核方案内容需进行调整。

4

2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制订的管理及考核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2018年市及乡镇考核有结果反馈及相关记录。

2

2

考察采购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部分乡镇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保洁公司或环卫公司,但未见招投标档案,且网上未查到相关信息。

5

3

财务管理(7分)

考察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

有健全完善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2

2

考察资金拨付是否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资金拨付程序和手续完整,符合相关管理制度。

2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有相应的监控措施,但监控措施完善性有待加强,缺少对资金给付情况的有效管理,存在资金运行监控盲区。

3

2

得分小计

-

-

18

13

项目产出(35分)

产出数量(8分)

考核保洁员及设施设备配备数量是否达标。

目前郯城县15个乡镇共有保洁员2375名、垃圾桶24358个,已按要求配备保洁员和垃圾桶。

4

4

考察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情况。

覆盖完成率=15/15×100%=100%

4

4

产出质量(16分)

考察全县及各乡镇环卫工作的排名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全省81名,全市评价10名,乡镇总评均在前50名。

但全县成绩未进入到全市前8名。

4

3

考察环卫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根据评价组现场调研,环卫设施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做到垃圾桶有盖、有底座,垃圾清运车辆可正常使用,环卫工人所使用的清洁工具完好且更换及时。

4

4

考察环卫保洁质量达标情况,日常保洁、积存垃圾清理、“五堆”治理等工作是否有效完成。

评价组根据现场调研和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得知,环卫保洁质量基本达标,各区域道路干净整洁,工作成效显著。

但部分村居只注重主街、主路、路口的存量垃圾清理和卫生管理,一些汪塘沟渠、村前村后、田间路边、蔬菜大棚等边缘地带存有大量卫生死角,导致村内汪塘、下水道以及村外的树林内经常有散落的垃圾堆和漂浮物;村内“五堆”不断出现反弹。

8

6

产出时效(8分)

考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项目考核的及时情况。

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进行3次检查,乡镇环卫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各村居保洁情况实行一周一检查一考核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环卫所每天督导检查城区和城中村环卫保洁开展情况,彻底清理城区道路、广场、集贸市场等区域生产生活垃圾。

4

4

考察垃圾清运的及时情况,是否做到日产日清、按时收集、及时运输等。

垃圾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按时收集、及时运输,无积存多日现象。

4

4

产出成本(3分)

考察成本控制有效性,是否产生额外成本。

成本控制情况良好,未产生额外成本。

3

3

得分小计

-

-

35

32

项目效果

(27分)

社会效益(26分)

考察项目实施提升村(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的情况。

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以来,居民环卫意识显著提升,随地乱扔垃圾和就地填埋垃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但部分村居和居民卫生意识淡薄,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需较长时间,尽管门前摆放了垃圾桶,仍将垃圾随手、就近丢弃至房前屋后或汪塘沟渠内,导致村内汪塘、下水道以及村外的树林内经常有散落的垃圾堆和漂浮物。

3

2

考察项目实施增加村(居)民就业机会的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保洁员2375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3

3

环境效益(7分)

考察项目实施后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的情况。

项目实施后垃圾日产日清,野广告及五堆现象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水平提升。

根据评价组现场调研,部分村居内汪塘、下水道以及村外的树林内有较多散落的垃圾堆和漂浮物,空气中弥漫着垃圾腐烂散发的刺鼻气味,环境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

3

考察项目实施后垃圾处置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等现象。

垃圾处置基本规范。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4分)

考察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完善且执行有效。

本项目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并逐年修订考核方案,使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有了明显改善。

但一些汪塘沟渠、村前村后、田间路边、蔬菜大棚等边缘地带存有卫生死角,垃圾桶壁有污渍未能及时清洁,有垃圾溢满散落现象,卫生检查后有前清后乱和反弹现象,说明长效机制的执行情况还稍有欠缺,仍需进一步改善。

4

3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考察项目实施后村(居)民的满意程度。

村(居)民满意度93.34%。

5

4.2

考察项目实施后环卫工人的满意程度。

环卫工人满意度94.29%。

5

4.6

得分小计

-

-

27

22.8

合计

-

-

100

86.7

四、存在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2018年度郯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财政支出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未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目的是可以客观地讨论、监督、衡量项目的绩效,是有效实施项目管理的基础。经了解虽然2018年度本项目申报时未明确要求需要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但未设定绩效目标使得对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时缺少了一定的依据。

二是制度制定待调整。由于截止2018年年底,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下半年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未反馈,2018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年终奖励资金分配主要参考上半年调查结果,制度落实情况与规定不完全相符;另外2018年每月拨付资金金额主要与省市电话满意度调查结果挂钩,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制度制定及后续更新完善有待加强。

三是政府采购管理档案不完整。郯城县15个乡镇共有8个乡镇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与保洁公司及环卫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但在政府采购流程中的档案管理不完整。

四是长效机制执行有效性需加强。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本项目虽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一些汪塘沟渠、村前村后、田间路边、蔬菜大棚等边缘地带存有卫生死角,垃圾桶壁有污渍未能及时清洁,有垃圾溢满散落现象,卫生检查后有前清后乱和反弹现象,说明长效机制的执行性还稍有欠缺,仍需进一步加强。

五是部分乡镇资金给付缓慢。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乡镇将补贴资金给付至环卫公司的时间略微滞后的现象。

六是城乡居民的环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整治行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城乡居民的环卫意识明显增强,但是部分群众特别是偏远落后乡村群众的环卫意识仍然淡薄,不利于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开展。

五、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针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提高绩效意识,按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办法,加强在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做到能制定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并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使绩效目标全面、完善,为预算执行、绩效跟踪、预算完成后绩效评价提供标杆。

二要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制度制定需调整的问题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注重考核实际情况,做到切实可行;同时对于不合理的部分尤其是县级考核标准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规定及时更新完善,以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三要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针对政府采购管理档案不完整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对采购活动档案资料及时备份,妥善保管。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公示、采购合同等资料。

四要保障长效机制有效运行。针对长效机制执行性需加强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针对卫生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重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如列入整改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发整通督办函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做好对环卫所、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加强对保洁人员的日常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环保意识等),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这样才能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确保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

五要强化资金落实。建议出台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协调从资金申请至给付环卫公司的各个环节,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六要深入宣传引导。针对城乡居民的环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丰富和完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标语、宣传单和宣传车等形式不断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生态意识、卫生意识。

八要加大督查力度。注重监督考查,按要求在村居显要位置设置环卫保洁监督栏,公示相关负责人和保洁员电话,对以上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六、评价组织情况

(一)评价组织

本次评价工作受郯城县财政局委托,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根据工作任务量,配备7名人员,其中:执业注册类2名、中级职称1名。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现场勘查阶段、综合分析评价阶段、撰写报告阶段。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结合实际选择确定。本次评价实施了查阅资料、计算、分析性复核、实地察看、满意度调查等程序,重点是对项目的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果进行了评价。

七、评价依据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5.《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19〕83号)。

2019年11月10日


[1]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郯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按照每人每年17.31元的标准对各乡镇进行补贴,全年共计划补贴经费1682.41万元,同时在年底额外拿出2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表彰奖励在本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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