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0-000000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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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2-30 | [ 公开日期 ] | 2019-12-30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郯城县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护航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公安队伍装备科技化、现代化,提高警用装备标准,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满足公安队伍现实需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郯城县已建城县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智慧城县、平安城县的建设要求,通过视频监控、地理信息、计算机、和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整合现有资源通讯,构建统一的城县视频监控平台,满足郯城县综合治理、城县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业务需求,实现统一指挥、科学监控、协调有序的城县管理运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信息化基础。郯城县公安局依据《“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全省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指导意见》,建设并运营郯城县“天网二期”项目。
织密 “天网”,根据城区建设及社会治安的观实情况, 城区重要路口、要害部位需要新增118处140个监控点,其中高速快珠31个,实现一类、二类目标的全覆盖,监控点全部采用130万像素高清数字模式:对原有的城区84处监控点进行高清数字化改造。切实满足公安机关日常防控、侦察破案以及行政管理等实际工作中的面上管控、线索查证、警情发现处置等应用需求。
进行卡口工程建设,在交警支队新建卡口工程的基础上,根据治安形势的需要,在城区及县区周边建设11处40车道卡口工程,并进行双向监控。实现一类交通要道的全覆盖。
注重指挥中心“天网”系统平台建设,本着查询简捷、应用高效,服务实战原则,将系统平台进行网站式的升级改造。主要实现以下功能:一是时时报警功能,具备单向、双向跨越警戒面事件检测及报警;进入,离开、出现于警戒区域事件检测及报警;区域入侵检测报警;物品拿取放置检测;徘徊检测;人员聚集检测;快速移动检测;非法停车检测等。二是简捷的视频查询功能。优化组合视频数据库,实现网页式查询,使每一个没经过相关培训的侦查人员,可以在每一台公安内网电脑上,利用给定的权限,快速便捷的查询所需要的视频资料,以更好地应用于实战。三是较强的联网功能,预留接口,与县局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天网监控项目是由郯城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公开招投标,由郯城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的线路维护和租赁。2018年度“天网二期”天网监控运行维护租金是对以往年度建设的154个公安视频监控点及系统维护和线路租赁的年度运行费用:2013年5月31日郯城县公安局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签订的《郯城县“天网”工程系统建设合同合同》的协议约定,对“天网二期”建设的154个公安视频监控点及系统平台继续进行维护和线路租赁,租用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保持业务的延续性继续租用乙方的业务。2018年,为保障“天网二期”设备的正常运转,郯城县财政局支付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租金223.56万元。
郯城县公安局根据监控点及平台的整体在线率对承建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监控系统设备软硬件、故障相应处理、故障发生率、巡检服务等考核指标进行了规定:一是要求承建单位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系统维护的调度并协调视频图像调取工作;二是要求承建单位制定运行维护服务保障方案,每月对设备进行巡检,对摄像机进行清洁,以保障全区监控系统运行完好率在省厅每季度考核通报中运行完好率达95%以上,并将考核得分情况与租赁及服务费用的支付相结合。
2018年度“天网二期”工程租金223.56万元,其中工程系统设备、维护费用167.40万元、传输租赁费56.16万元,2018年3月31日,郯城县财政局安排项目经费223.56万元,2018年5月31日,郯城县公安局向乙方支付该租金223.56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为郯城县公安局经郯城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为中标施工单位。
郯城县公安局提供了《郯城县“天网二期”工程系统建设合作合同书》,合同条款及内容较为规范,作为工程档案进行存档。
郯城公安局通过《郯城县“天网二期”实施方案》、《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质量目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目标》等实施方案,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和设备安全。前端监控设备如前端摄像机、机箱等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系统的数据录入、数据传输和数据保存各个阶段都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措施。保证系统、网络、设备、中心机房和前端设备不受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监控系统具有防篡改能力,防雷击、过载、断电和人为破坏,具有高度的安全和保密性。
二、评价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郯城县2018年郯城县“天网二期”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合理构建郯城县“天网二期”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并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查找项目及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客观、公正原则
(2)科学、规范原则
(3)可靠性原则
(4)目标导向原则
(5)参与性原则
(三)指标体系的设计步骤
第一,借鉴省财政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郯城县“天网二期”项目申报表根据实际确定的基本指标体系框架。第二,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第三,由考评专家按照2018年郯城县“天网二期”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权重分配,得出各指标相应的评价结果,利用模糊评价模型进行计算,可得出各分指标层面的考评打分结果和整体综合评价量化结果。
三、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2018年度郯城县“天网二期”租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52分,项目评价等级为“良”。
1、从投入来看:该指标总分22分,评价得分19分。项目设立合规,绩评价指标合理、明确,但是项目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将绩效目标反映出来,一些指标不具有量化可测性。
2、从过程来看:项目过程总分28分,评价得分25分。
郯城县公安局虽然建立有各项管理制度、实施计划、操作流程,但是由于项目尚未完工缺少外部验收报告、资金的拨付缺少相应项目预算批复文件,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整,组织落实有偏差。
3、从产出来看:项目产出总分24分,评价得分20.92分。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基本要求,全县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和城外卡口监控摄像头建设实现全覆盖,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设计要求,有关公示资料或记录等进行了专门公示,提升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起到了为全县社会治安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目前项目表现监控视频有效利用率尚存在不足。
4、从效益来看:项目效益总分26分,评价得分24.6分。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减轻了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提升了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和形象,对“平安社会”建设和公安工作带来持续影响,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平台系统智能化应用水平不高,数据共享效率差
主要是视频解码方式的兼容问题,郯城县“天网”工程用的是香港智腾的设备,而市局及省厅用的是苏州科达设备,由于视频设备不兼容以致互联网难度加大。
2.对社会面视频监控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
目前系统接入的监控点均为公安自建部分,数量有限,从郯城县全局安全管理角度需将其他专业部门自建监控点资源和社会面监控点资源进行整合接入,拓展公安局可供管控视频的覆盖面。
3.财务核算有待加强
预算资金收支缺少明细核算,不能清晰地反映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削弱了预算管理的功效,影响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准确性。
四、意见和建议
(一)整合系统资源,将各有关部门的电子监控资源互联互通,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坚持“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及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县区分担、规范接入”的原则进行建设,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实战应用、技术建设、工作机制等环节,注重原有投资的有效性、新旧技术的兼容性、实战应用的可操作性,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闲置浪费。
(二)以全省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要求为契机,对模拟硬盘录像机进行数字化改造,更换升级分布在各派出所的硬盘录像机,安装监控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智能分析服务器、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器、磁盘阵列及使用科达的网管接口,真正实现“互联互通、快速便捷”目标。
(三)根据《郯城县县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明确资金分配标准、办法、程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规范财务账目,并实行专账管理、专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