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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9年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0-000008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公开日期 ] 2020-10-22 [ 有  效  性 ]

山东德睿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郯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0年9月和10月对2019年郯城县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摘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郯城县委、县政府始终以“电商兴县”为理念,制定了《关于实施“电商兴县”战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了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农产品电商企业在运营和扩大规模方面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是人才问题,郯城县许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以及贫困户希望通过电商实现快速发展和增收,但是多数不懂技术,不知道从何入手。电商企业不同程度经受着人才不足的困扰,加大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迫在眉睫,尤其是网店运营中的拍照、美工、后台工具使用、数据分析、直通车等技术人才和培训人才。

郯城县亟需扩大县域电商培训数量,提升电商培训质量,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实施“电商兴县”战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郯城县商务局申请电子商务培训经费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郯城县商务局填写的《电商培训预算项目申请书》、《2019年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及《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设定了2019年电商培训的绩效目标如下表0-1.

表0-1电商培训绩效目标表(重新设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产出数量

培训人次

500

培训期数

5

培训课程数量

3

培训天数

30

培训贫困人(户)数

100

培育县域电商专业培训机构

1

培育淘宝村

3

培养电商扶贫企业个数

3

产出质量

培训合格率

100%

培训人员创业就业比例

50%

培训扶贫户就业比例

50%

产出实效

培训完成及时性

100%

产出成本

预算控制率

100%以内

培训成本控制

100%以内

效益

经济效益

培训人员收入增加

显著提升

电商规模化经营技术提升

显著提升

社会效益

电商就业范围

增加

电商扶贫效果

显著

电商知识文化提升

显著

培训者满意度

≧90%

(三)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郯城县商务局根据政府服务招投标要求,填写《2019年3季度7月份临沂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并进行政府服务的采购实施工作。山东省郯城英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19.5万的价格中标,郯城县商务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了《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培训全部结束后,郯城县商务局根据实际参与人数,将培训款一次性支付给培训方。

(四)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山东省郯城英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共组织了8期培训,培训了580人次,其中贫困户109人次,共培训32天,培训合格率为100%。

培训主要内容为:对个体性质的电子商务新从业人员,重点培训了解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熟悉淘宝等C20主流平台开店流程,熟练掌握物流、采购、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技术。对新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重点培训了解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熟悉阿里巴巴B2B平台开店流程,熟练掌握物流、采购、支付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技术。

为确保培训质量,发挥培训作用,突显财政资金的效益,商务局黄局长《在郯城县电子商务培训班上的讲话》提出了要求和纪律,商务局对其培训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全面了解该项经费的具体使用、执行情况以及综合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评价对象和范围:郯城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经费的绩效。该项经费预算为200000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95000元,支出为195000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评价遵循原则为: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和回避、反馈和保密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见表0-3: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工作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运用比较法、专家评议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

资料取得与评价方式:跟踪考查、现场考查、问卷调查、部门专业人员与专家相结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和进度

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事前沟通、收集评价资料、针对项目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评价打分、现场评价)、评价分析和讨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等四个阶段。评价进度见表0-2。

表0-2绩效评价进度表

时间

阶段

任务

9月10日-9月13日

准备阶段

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了解项目信息

9月14日-9月16日

收集资料和获取信息

收集实施单位相关资料和信息,交流和沟通

9月17日-9月20日

非现场评价

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组织和实施材料,非现场评价

9月21日-9月25日

现场评价和指标评价

对照资料查看现场,进行评价,走访询问

9月26日-10月12日

撰写评价报告

撰写报告、提交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的分析思路和内容,对郯城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培训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和分析,总得分为90.3分。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确定,等级为优秀,成效显著。

表0-3 综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满分

合计

得分

得分率

A决策

A1项目立项

6

18

14

77.8%

A2绩效目标

6

A3资金投入

6

B过程

B1资金管理

9

15

13.5

90.0%

B2组织实施

6

C产出

C1产出数量

20

38

36.4

95.8%

C2产出质量

9

C3产出实效

35

C4产出成本

6

D效益

D1经济效益

10

29

26.4

91.0%

D2社会效益

9

D2服务群众满意度

10

合计

100

100

90.3

90.3%

(二)综合评价分析

从项目决策上来看,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安排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满分为18分,得分合计为14分,得分率77.8%。该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准确,产出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等没有设置,效益指标的指标值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项目申报书与项目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不一致情况;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和细化,针对培训类费用,没有按照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进行测算。

从项目实施过程来看,主要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5分,得分率为90.0%。该项目预算资金达到率很高,预算执行率为100%;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未建立相关跟踪调查和促进培训质量、发挥其效益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付诸于实施的记录档案等。

从项目产出绩效来看,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四个方面分析。产出数量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八个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为100%或者超过100%;培训合格率为100%,均取得结业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的创业就业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渠道多方面提升培训质量;此外,培训成本应当适当给予控制。

从项目效果来看,绩效分析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培训人员的收入增加幅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电商规模化经营还需进一步提高和扩大范围;就业的范围和规模以及电子商务培训的文化提升效果均需进一步提升。

四、项目实施绩效和经验做法

(一)项目绩效(成绩)

从项目产出数量来看,电子商务培训绩效显著,取得突出的成绩,仅耗费财政资金19.5万元,就能完成8期培训,580人次,32天,3门课程的反复讲授,并组织学员实地参观考察和学习经验。考虑到电商扶贫的因素,尽可能和优先培训贫困建卡户人员,促进其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甚至自己创业,改变贫困现状,提高其收入水平。对相对集中村庄村民有针对性培训,引导其从事网上销售以及开店,培育了3个淘宝村以及3个电商创业基地或者园区,吸引更多的电子商务从业者就业和创业等。

(二)经验做法

1.多渠道调研分析,深入了解所需,有针对性培训

2.政府购买服务,节约预算成本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不明确

郯城县商务局在申报电子商务培训经费预算和自评时,设置的培训目标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在自评表中未提及电商扶贫培训人次,培育电商扶贫企业和培训机构等,培训的人次存在差别。在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项目产出设置的数量指标相对较少,未设置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相关指标,设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相对简单。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与立项目的和任务的相关性略差,设置的合理性一般。只是就培训期数和培训人次进行量化。

(二)未建立跟踪调查制度,培训质量有待提升

培训的最终目标不是完成培训多少期,培训了多少人次,而是通过培训要达到什么目的,促进就业创业或者认知事物等。电商培训的主要质量指标是在于被培训者是否从事电子商务行业,实现就业或者创业,或者进一步促进事业发展等,从而提升收入水平。电商培训缺少相关促进质量提升的制度规范和具体措施,缺少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参加培训人员的创业就业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渠道多方面提升培训质量。培训人员的收入增加幅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电商规模化经营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培训合同执行不严格,培训成本需优化控制

按照《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山东省郯城英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应当组织培训期数为12期。而在绩效目标中设定期数为5期(实际应当设定为10期)。在实际培训时,只培训了8期,虽说完成了培训人次500人目标,但是每期培训的人数较多,培训质量和效果就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不够严谨,在培训内容上存在严重重复部分。在政府采购的预算中,未按照培训工作的成本习性,将培训工作按照人数预算,欠缺合理性,每期(班)规模较大时,产生成本较多,不能突显规模效应。在具体内容上,午餐补贴成本较高,超出一般正常消费水平。

六、意见和建议

(一)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明确绩效目标

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在编制预算经费申报时,同时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需要符合申报经费的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郯城县的工作实际以及以前年度的成绩,设定出项目的产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以及具体时效和成本等,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经科学论证后,绩效目标及其指标值与预算经费多少恰当匹配,项目后期执行及其事后自评等,一般不予变更。

(二)建立跟踪调查制度提升培训质量,实现更大效益

郯城县商务局应当与培训方一起,建立相关培训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做好调研和记录,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以及促进质量提升的措施,以便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电商培训后,对其学员的调查和询问以及帮扶其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或者提升其电子商务技能等。

(三)严格执行培训合同,控制培训成本

山东省郯城英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2019年度电子商务委托培训合同》上相关规定,组织每期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和人员,将每期(班)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更好促进教学效果。按照培训费用的规律,从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个方面设置和预算测算培训成本。

山东德睿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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