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19-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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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5-31 | [ 公开日期 ] | 2019-05-3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妥善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落实国资监管“管党建、管资本、管高管”工作要求,根据县领导安排,经政府采购程序,对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了招标。
县属国有企业相应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财务审计等业务,需在中标的中介服务机构中择优使用,使用中标中介服务机构情况与县属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