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2-000003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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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3-23 | [ 公开日期 ] | 2022-03-23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股权的批复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将郯城县液化气站所持有的郯城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郯城县兴农农业服务中心的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郯城县兴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你单位要按照公司制改革方案严格执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