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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划转郯城天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郯政字〔2023〕41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4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公开日期 ] 2023-06-27 [ 有  效  性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无偿划转郯城天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郯国资〔2023〕2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天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权变更,加强对权属企业管理,整合郯城天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郯城县兴建绿化有限公司等园林绿化养护业务、资产,拓展业务链,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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