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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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27 | [ 公开日期 ] | 2023-06-27 | [ 有 效 性 ]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成立亚洲富士城投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的请示》(郯国资〔2023〕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郯城财信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亚洲富士电梯(临沂)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亚洲富士城投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郯城财信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股30%。
二、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权属企业的管理,严格规范权属企业投资行为,聚焦重点环节加强监督,严控投资经营风险,规范财务制度,防止“只投不管”,采取相应的收益保障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