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4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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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6-27 | [ 公开日期 ] | 2023-06-27 | [ 有 效 性 ] |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划转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郯国资〔2023〕2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并作为县属一级国有企业管理,注册资本金增加至5亿元。
二、你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郯城县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权变更、增加注册资本手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经营业务融合,明确经营主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