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郯城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庞某,于2020年1月18日13:00左右,自湖北省仙桃市驾驶货车返回。
1月19日中午到达郯城,13:00左右,在泉源乡驻地庙泉线路南马头羊肉馆就餐,然后驾车回家。
1月20日12:00,赶泉源集,购买青菜、香蕉及甘蔗,用时大约1小时。
1月21日8:00,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带妻子和孩子,去临沂市妇幼保健院;9:00到达新生儿眼科,后到发热门诊开核磁共振头部检查单。
1月22日15:00左右,一家5口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到临沂市妇幼保健院,16:00左右进行核磁共振检查。
1月23日8:00左右,自驾私家车(鲁Q0T01M)带着父母、大女儿和二女儿,到郯城街道三井村参加亲戚婚礼。14:00左右,自驾到临沂市妇幼保健院取检查结果。
1月25日中午,到泉源乡东五湖村父母家及亲戚长辈家拜年。
1月26日,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其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请曾在以上时段活动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立即拨打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5725793391,2101012),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