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1-000036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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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4-12 | [ 公开日期 ] | 2023-04-12 | [ 有 效 性 ] |
事项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子项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事项编码:3713221002113
适用范围:郯城县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国务院令第583号,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受理机构: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决定机构: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条件:
依据《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和服务站点等。
(六)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原件1份)
办理方式:办理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①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②实地现场勘察,并出具勘察意见。
3.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准予决定的,制作结果文书,不准予决定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5.送达
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3号第十二条);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结果送达:
1.申请对象窗口现场领取;2.邮递方式送达。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郯城县政府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
联系电话:0539-6221769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郯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39-7156035,0539-7156036。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6号窗口;
2.电话咨询:0539-6800580;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05室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6800510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6号窗口(可乘坐公交车:2路、7路,至“县政务大厅站”下车即到)
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
2.电话查询:0539-680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