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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6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1-000002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17 [ 公开日期 ] 2016-10-17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郯征公告〔2016〕5号


为满足郯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居民点;南至东城社区居民点;西至东城社区坑塘水面、有林地、居民点;北至东城社区坑塘水面、有林地、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果园、坑塘水面;南至东城社区坑塘水面、居民点、水浇地、果园;西至东城社区果园;北至东城社区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三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坑塘水面、水浇地、居民点;南至东城社区居民点;西至东城社区居民点;北至东城社区有林地、坑塘水面、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于郯城街道西城社区,东至西城社区农村道路,山东筑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南至郯城方泰化工有限公司;西至恒通路;北至西城社区水浇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城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郯城街道西城社区,东至西城社区水浇地、沟渠;南至临沂市德瑞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西至西城社区水浇地、沟渠,临沂斯科瑞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北至西城社区水浇地、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城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东城社区农村道路、果园、居民点;西至东城社区水浇地、农村道路;北至东城社区沟渠、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七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红石崖路;北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八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城社区其他林地、居民点;西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九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有林地、坑塘水面;南至东城社区有林地;西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位于郯城街道城里一街、南关二街、沙窝崖街,东至城里一街果园;南至沙窝崖街水浇地、建制镇、旱地;西至沙窝崖街建制镇,南关二街旱地、建制镇,城里一街旱地、建制镇;北至城里一街建制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城里一街、南关二街、沙窝崖街。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红花镇壮口社区,东至郯城县水利局沟渠;南至壮口社区水田,政府储备土地;西至壮口社区水田;北至壮口社区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红花镇壮口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马头镇广源社区,东至西城社区坑塘水面;南至广源社区水浇地;西至广源社区水浇地;北至广源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广源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水浇地;南至东城社区农村道路;西至东城社区水浇地;北至东城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水工建筑用地;南至东城社区居民点;西至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北至东城社区水浇地、果园、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李庄镇新城花园社区,东至郯城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至新城花园社区居民点;西至新城花园社区水浇地、居民点;北至新城花园社区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新城花园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农村道路;南至郯城县妇幼保健院;西至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北至东城社区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花园乡涝沟社区,东至涝沟社区居民点;南至涝沟社区居民点;西至涝沟社区居民点;北至涝沟社区居民点、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花园乡涝沟社区。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十八位于花园乡朝阳社区,东至朝阳社区独立工矿;南至朝阳社区独立工矿;西至朝阳社区水浇地;北至朝阳社区独立工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花园乡朝阳社区。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十九位于归昌乡东樊村,东至东樊村水浇地;南至东樊村居民点;西至刘瓦路;北至东樊村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归昌乡东樊村。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二十位于归昌乡陈庄村,东至陈庄村水浇地;南至陈庄村居民点;西至刘瓦路;北至G310。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归昌乡陈庄村。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二十一位于李庄镇华埠社区,东至华埠社区水浇地;南至华埠社区水浇地、沟渠、农村道路;西至华埠社区水浇地;北至山东省宜华木业家具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新城花园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十二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政府储备土地;南至东城社区水浇地、坑塘水面、果园;西至东城社区果园、农村道路;北至东城社区水浇地、果园、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三位于郯城街道东城社区,东至东城社区果园、水浇地;南至东城社区水浇地;西至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水工建筑用地;北至东城社区果园。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郯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郯城县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郯政办发〔2016〕3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社区(街)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19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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