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2-/2016-11081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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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8-31 | [ 公开日期 ] | 2015-08-31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郯征公告〔2015〕06号
为满足郯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郯城街道王卸村、张卸村,东至王卸村及张卸村有林地、郯城县水利局水工建设用地;南至张卸村居民点及林地;西至王卸村及张卸村居民点、;北至王卸村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王卸村、张卸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于郯城街道管庄村,东至西关四街水浇地;南至管庄村坑塘水面;西至管庄村设施农用地;北至管庄村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管庄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李庄镇界牌村,东至界牌村水浇地;南至山东百诺建材有限公司;西至国道预留地;北至界牌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界牌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郯城街道西关四街,东至西关四街水浇地;南至西关四街水浇地;西至管庄村坑塘水面;北至西关四街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西关四街。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李庄镇华埠一村,东至华埠一村水浇地;南至华埠一村水浇地;西至山东宜华家具有限公司;北至山东宜华家具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华埠一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马头镇玉带社区,东至马头镇人民政府建制镇;南至政府储备土地;西至玉带社区水田;北至玉带社区水田、沟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玉带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马头镇广源社区,东至广源社区农村道路;南至广源社区水浇地、水田;西至广源社区农村道路;北至广源社区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广源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一村,东至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一村果园;南至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一村果园;西至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一村果园;北至郯城县交通局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村一村。用途:文体娱乐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公布的郯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29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街)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2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