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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201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18-00001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5-06-07 [ 公开日期 ] 2015-06-07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郯征公告〔2015〕04号

为满足郯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李庄镇青山村,东至205国道;南至青山村居民点;西至青山村居民点;北至青山村居民点。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青山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郯城街道沙窝崖街,东至沙窝崖街旱地;南至沙窝崖街建制镇;西至沙窝崖街建制镇;北至郯城花苑小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沙窝崖街。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于李庄镇李庄一村,东至李庄嘉园;南至李庄二村水浇地;西至李庄一村沟渠;北至李庄一村建制镇、有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李庄一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于李庄镇李庄二村、李庄三村,东至李庄二村建制镇;南至李庄二村旱地;西至李庄二村沟渠;北至李庄三村建制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李庄二村、李庄三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五位于李庄镇青山村,东至青山村水浇地;南至青山村农村道路;西至青山村农村道路;北至青山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青山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胜利乡田窑村,东至田窑村居民点;南至田窑村居民点;西至田窑村水浇地;北至田窑村水浇地。

涉及的单位:胜利乡田窑村。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七位于港上镇人民政府,东至港上镇人民政府建制镇;南至港上镇人民政府建制镇;西至港上镇人民政府建制镇;北至港上镇人民政府建制镇。

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港上镇人民政府。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公布的郯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75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街)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9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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