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18-00001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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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5-07-10 | [ 公开日期 ] | 2015-07-10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郯征公告〔2015〕05号
为满足郯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李庄镇李庄二村,东至李庄二村果园;南至李庄二村果园;西至李庄二村果园;北至李庄二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李庄二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东至汪卸村果园;南至汪卸村果园、水浇地;西至汪卸村果园、水浇地,郯城县教育体育局;北至汪卸村水浇地、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汪卸村。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三位于郯城街道汪卸村、王卸村,东至汪卸村果园、水浇地,王卸村果园;南至王卸村果园、建制镇,汪卸村果园,郯城县教育体育局;西至汪卸村农村道路;北至汪卸村农村道路、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汪卸村、王卸村。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四位于郯城街道管庄村、西关四街,东至西关四街水浇地;南至西关四街水浇地、管庄村坑塘水面;西至管庄村水浇地;北至管庄村水浇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西关四街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管庄村、西关四街。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于高峰头镇店子村,东至店子村水浇地;南至店子村水浇地;西至店子村水浇地;北至店子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峰头镇店子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马头镇玉带社区,东至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至玉带社区水浇地;北至玉带社区建制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玉带社区。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郯城街道王城后村,东至王城后村农村道路;南至王城后村设施农用地;西至王城后村设施农用地;北至王城后村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王城后村。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八位于郯城街道叶城后村,东至杨楼村建制镇、叶城后村建制镇;南至杨楼村建制镇、郯城天华置业有限公司;西至叶城后村建制镇;北至叶城后村建制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叶城后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九位于李庄镇青山村,东至青山村农村道路;南至临沂茂华金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西至青山村水浇地、山东英富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至青山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青山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位于李庄镇白场村、李庄一村,东至白场村水浇地、李庄一村水浇地;南至李庄一村水浇地;西至白场村水浇地、李庄一村水浇地;北至白场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白场村、李庄一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李庄镇刘道口村,东至刘道口村沟渠;南至刘道口村水浇地;西至刘道口村农农村道路;北至刘道口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庄镇刘道口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郯城街道坝子村,东至郯城县实验中学、坝子村果园;南至坝子村水浇地;西至坝子村果园、水浇地;北至郯城县实验中学。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坝子村。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公布的郯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75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街)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由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步曙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