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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8第8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19-000005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04 [ 公开日期 ] 2019-03-04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1号)


2019年2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2018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203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8.922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总面积3.5448公顷,涉及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建设用地3.5448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总面积2.1297公顷,涉及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建设用地2.1297公顷(农村居民点1.6537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476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总面积1.4294公顷,涉及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建设用地1.4294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四:位于郯城街道古槐社区、东庄社区,总面积1.8186公顷,涉及郯城街道古槐社区建设用地1.1579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东庄社区建设用地0.6607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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