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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南环路西延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1-000004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0 [ 公开日期 ] 2021-01-10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6号)

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县南环路西延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2020〕122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3.200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征收马头镇双兴社区土地位于西外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0.9334公顷,其中:农用地0.8555公顷(水浇地0.2272公顷、农村道路0.4817公顷、设施农用地0.1466公顷),建设用地0.0779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征收郯城街道团结社区土地位于西外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2575公顷,其中:农用地2.2575公顷(水浇地0.0248公顷、水田1.0902公顷、沟渠0.0124公顷、农村道路1.0152公顷、设施农用地0.1149公顷)。

收回郯城县郯南农场土地位于西外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0.009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97公顷(沟渠0.009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附件【南环路道路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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