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0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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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1-10 | [ 公开日期 ] | 2021-01-10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9号)
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优能博远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2020〕1292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469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征收归义社区土地位于郯城街道归义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6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648公顷(坑塘水面0.0648公顷)。
征收旺庄社区土地位于郯城街道旺庄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648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648公顷(其他草地0.0648公顷)。
征收鲁庄社区土地位于郯城街道鲁庄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18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648公顷(旱地0.0324公顷、有林地0.0324公顷);未利用地0.1228公顷(其他草地0.0904公顷、裸地0.0324公顷)。
征收马站社区土地位于庙山镇马站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4074公顷,其中:农用地0.4074公顷(水浇地0.4074公顷)。
征收泉头社区土地位于泉源镇泉头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629公顷,其中:农用地0.0629公顷(旱地0.0305公顷,坑塘水面0.0324公顷)。
征收翁屯社区土地位于泉源镇翁屯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3564公顷,其中:农用地0.1383公顷(水浇地0.0324公顷,农村道路0.0087公顷、坑塘水面0.0972公顷);未利用地0.2181公顷(其他草地0.2181公顷)
征收夹埠社区土地位于泉源镇夹埠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1296公顷,其中:农用地0.1296公顷(坑塘水面0.1296公顷)。
征收郭庄社区土地位于泉源镇郭庄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1296公顷,其中:农用地0.1296公顷(坑塘水面0.1296公顷)。
征收清泉社区土地位于马陵山景区清泉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1315公顷,其中:农用地0.0333公顷(旱地0.0009公顷,果园0.0324公顷);未利用地0.0982公顷(其他草地0.0982公顷)。
收回郯城县郯南农场土地位于郯城县郯南农场。收回土地总面积0.0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4公顷(水浇地0.032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