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1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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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1-05 | [ 公开日期 ] | 2021-01-05 | [ 有 效 性 ] |
2020年9月12日,自然资源部《关于G205山深线郯城绕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811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70.110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郯城县境内,途经郯城街道、马头镇和高峰头镇辖区。起点位于郯城县十里社区东侧,经双兴社区北路线向东接G205线,终点位于G205与郯东路交叉口,全长22.5830公里。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郯城街道办事处小埠社区、十里社区、唐桥社区、港口社区、黄楼社区、郯城街道办事处;马头镇小马头社区、北花园社区、玉带社区、广源社区、高册社区、双兴社区;高峰头镇周岗社区、曹村社区;郯城县水利局。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