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3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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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03 | [ 公开日期 ] | 2021-09-03 | [ 有 效 性 ] |
2021年8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郯城伟晟新能源有限公司郯城伟晟红花10万千瓦风力发电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鲁政土〔2021〕518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9539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征收沟北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沟北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1.1952公顷,其中:农用地0.3175公顷(旱地0.0717公顷,有林地0.1542公顷、沟渠0.0017公顷、农村道路0.0031公顷、坑塘水面0.0800公顷);建设用地0.0777公顷(采矿用地0.0779公顷);未利用地0.8公顷(其他草地0.6800公顷、裸地0.1200公顷)。
征收大尚庄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大尚庄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819公顷,其中:农用地0.0419公顷(水浇地0.0419公顷);未利用地0.0400公顷(其他草地0.0400公顷)。
征收红花埠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红花埠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400公顷,其中:农用地0.0400公顷(坑塘水面0.0400公顷)。
征收联伍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联伍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2387公顷,其中:农用地0.2387公顷(水浇地0.0800公顷,其他林地0.0223公顷、果园0.0800公顷、沟渠0.0408公顷、农村道路0.0156公顷、坑塘水面0.0312公顷)。
征收马圩子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马圩子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1981公顷,其中:农用地0.1981公顷(水浇地0.0781公顷,有林地0.0800公顷、果园0.0400公顷)。
征收问庄社区土地位于红花镇问庄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0.0800公顷,其中:农用地0.0800公顷(坑塘水面0.0800公顷)。
收回郯城县水利局土地位于郯城县水利局。收回土地总面积0.1200,其中:农用地0.1200公顷(坑塘水面0.1200公顷)。
该项目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郯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