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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郯征公告〔2024〕6号)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4-000019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公开日期 ] 2024-10-1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4年10月10日,郯城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郯城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4〕137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3.7102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东至团结社区工业用地,西至团结社区农村道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团结社区工业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郯城街道团结社区。

地块2范围:东至广源村农村宅基地,西至广源村其他林地,南至广源村其他林地,北至团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广源村。

地块3范围:东至恒通路,西至顺亿路,南至玉带村水浇地,北至玉带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玉带村。

地块4范围:东至兴郯路,西至玉带社区,南至玉带村旱地,北至玉带村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头镇玉带村。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郯城街道团结社区,总面积1.5131公顷,其中农用地1.1543公顷(水浇地1.1543公顷)、建设用地0.3588公顷(工业用地0.3588公顷),拟用于山东利兴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500吨锂电池电解液新型溶剂及1000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马头镇广源村,总面积1.1587公顷,其中农用地1.0268公顷(水浇地0.0591公顷、果园0.5033公顷、其他园地0.0147公顷、乔木林地0.0064公顷、其他林地0.2455公顷、坑塘水面0.0092公顷、农村道路0.1886公顷)、建设用地0.1319公顷(农村宅基地0.1319公顷),拟用于山东旭恒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3位于马头镇玉带村,总面积0.8719公顷,其中农用地0.8719公顷(水浇地0.8719公顷),拟用于临沂市固利特紧固件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精密五金制品及1600吨不锈钢紧固件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4位于马头镇玉带村,总面积0.1665公顷,其中农用地0.1603公顷(乔木林地0.0484公顷、旱地0.1119公顷)、建设用地0.0062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062公顷),拟用于玉带社区沿街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账户。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郯城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联系人:张智超;联系电话:0539-6151056。)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鲁政土字Q〔2024〕137号(郯城县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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