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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2011第九批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425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2-02-20 [ 公开日期 ] 2012-02-20 [ 有  效  性 ]

2011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郯城县2011年第九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1〕1777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6.6660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位于彬伟集团工厂西侧,郯城镇团结路西延北侧,总面积66660平方米,涉及郯城镇西圈子居委土地28245平方米(其中耕地25747平方米、沟渠536平方米、农村道路1413平方米、设施农用地549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6)第060号 ;涉及郯城镇东圈子居委土地38415平方米(其中耕地34365平方米、林地2695平方米、农村道路1356平方米),所有权证号郯集有(2004)第090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明玉 联系电话:0539-6151016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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