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 土地征收 >> 批后征地信息 >> 正文
郯城县2009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 索  引  号 ] 0112-/2016-110429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09-12-14 [ 公开日期 ] 2009-12-14 [ 有  效  性 ]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郯城县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郯城县人民政府2009年第十二批次(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9.979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

地类

合 计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 计

9.9798

9.9798

()农用地

8.1365

8.1365

其中

耕 地

6.4352

6.4352

其中:基本农田

0.4056

0.4056

0.3421

0.3421

其他农用地

0.9536

0.9536

()建设用地

1.8433

1.8433

()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

(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9.9798

住宅用地

续三

县土地行政主管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2009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2009

市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2009

填表人:朱明玉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用面积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8.1365

8.1365

其中:耕地

6.4352

6.4352

未利用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 合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本年度计划指标

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其他指标

合计

农 用 地

未利用土地

小计

其他耕地

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

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挂钩周转指标,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新增年度计划。省政府以鲁政土字﹝20091213号批复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填表人:朱明玉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郯城县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

对应用土地开发

整 理 项 目

项目名称

农垦集团蒲汪等4农场项目区

补充面积

8.1365

补充耕地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已补充

耕地面积

验收单位及文号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复 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开发前土地现状

补充面积

1

I50 G  036070  011-4/204I50 G 036068  149-249/204

I50 G 035069  012-16/204

I50 G 036069  012-21/204

I50 G 032071  141-2/203

建设用地

8.1365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及地块编号

计划面积

填表人:朱明玉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郯城镇

后八庙街社区、前八庙社区、城里一社区

权属

状况

被征收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面积准确、无争议。

征收补偿费用标准

前三年平均

年 产 值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灌溉水田

水浇地

旱 地

6.4352

2.7600

10

15

菜 地

0.4056

2.7600

10

15

0.3421

2.7600

10

15

其他农用地

0.9536

2.7600

10

15

小计

8.1365

建设用地

独立工矿及居民点用地

0.2124

2.7600

10

15

特殊用地

1.6309

2.7600

10

15

小计

1.8433

未利用地

9.9798

续一

其它费用

青 苗 补 偿 费

9.652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72.2431

安置保障费

233.9280

区片价(统一年产值)标准

64.5

征地总费用

1004.430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00.6463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71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216

货 币 安 置

货币安置农业人口471人(其中劳动力216人)。

用地单位安置

农 业 安 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货币安置的同时,把其中361人纳入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

留 地 安 置

还 建 安 置

填表人:朱明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