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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益民小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房方案
[ 索  引  号 ] tc_fgj1-10_B/2016-1111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6-11-11 [ 公开日期 ] 2016-11-11 [ 有  效  性 ]

郯城县益民小区、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房方案

郯城县益民小区和利民小区(部分房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进入选房销售阶段,根据《郯城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郯政办发[2008]61号)、《郯城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细则》(郯房发[2009]3号)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房原则

1、按照2016年8月12日电脑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2、利民小区采用主房与储藏室捆绑的方式一次性进行选房分配,益民小区采用主房与储藏室不捆绑的方式,由申请人选择主房后,在所选主房本单元内自主选择一间储藏室

二、房源情况及销售价格

利民小区共109套,套型面积为:87.21至87.47平方米不等;益民小区共104套,套型面积为87.76至90.67平方米不等。以上面积含公摊部分,不含储藏室面积。

经审计部门、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为: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层数

一层

(储藏室)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利民小区

北外环路北侧,郁顶小区西邻

价格

元/平方米)

1610

1910

1967

1932

1910

1831

益民小区

建设路南侧,东关小区南邻

1610

1940

1970

1940

1920

1840

选房前,对各购房户已下发选房书面通知,并在选房现场公示选房方案、销售价格批复及总体平面图、户型平面图。

三、选房时间及地点:

自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在郯城电视台二楼大会议室进行公开选房,时间为2天。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5日:上午8:30-12:00第一批次01—60号。下午1:30-5:00第一批次61—74号;第二批次1—70号;。

11月16日:上午8:30-12:00第二批次71—110号,第三批次1—143号。

四、选房须知:

1、购房人应持选房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选房现场并提前做好选房准备。如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逐一核对购房户的身份及材料,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否则不准参与选房。

3、由选房服务人员根据摇号产生的顺序唱号,引导购房户依次进行选房,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时间为3分钟。唱号3次并满3分钟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迟到,其受理号轮至该批次末尾。选房者在选房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下午5时)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

4、选房者选定房源后,由选房服务人员及时将所选房屋进行公示以便他人选房。

5、选定房源者现场领取《郯城县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并于10个工作日内到郯西路县建行总部营业厅二楼办理交款手续并同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

五、法律责任

凡是扰乱选房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选房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凡因此种情形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的申请家庭,以后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在规定上市年限之前,私自转让的、对外出租的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由政府收回房屋,并没收购房定金五万元。

六、咨询电话

住房保障科:18854956617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6102608

郯城县房产管理局 郯城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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