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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走在前 乡村振兴看泉源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2-00001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8-31 [ 有  效  性 ]

泉源镇位于郯城县东北端,境内马陵山山脉及白马河、沭河贯穿其中,依山傍水、湖清水净,素有山水泉源之称。泉源镇下辖8个社区,近6万人口。在过去,泉源镇经过多次地域整合,又与江苏省东海县相邻,处于两省交界,位置闭塞,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村民纠纷常起。为切实维护泉源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泉源镇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乡村治理,依托临沂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和郯城县委创新性提出的“五纵五横”法治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泉源镇多次被上级部门授予“省级文明乡镇”、“省级农技推广先进集体”、“全市光伏发电应用重点乡镇”、“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等荣誉称号。

一、借力打造,“四调联动”保稳定。2021年初,泉源镇根据郯城县委“五纵五横”法治体系工作要求,整合现有资源依托相关职能科室,组建我县第一个镇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副书记作用,将“五纵”延伸至最基层。统筹庙山法庭、泉源司法所、泉源派出所、信访办、12345热线办等部门,创新调解模式,初步形成访调、诉调、警调、政调“四调联动”机制。自中心成立至今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7件,其中涉及信访纠纷21起,有效协助信访部门化解信访纠纷。在诉源治理、警调联合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托“五纵五横”法治体系建设,泉源镇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纠纷不升级,服务不缺位,就地全化解”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二、法治引领,“专业队伍”促和谐。泉源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紧扣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法律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一支法治引领“专业队伍”,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切实让法治元素扮靓美丽乡村,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泉源镇在辖区选聘44名法治带头人、132名法律明白人。着力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更好发挥基层法治队伍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泉源镇委托县司法局相关科室及司法所多次组织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围绕于乡村基层的重点法律法规等法律实务内容,面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培训,打造一支有干劲、有能力的“专业队伍”,进一步推动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切实让法治元素扮靓美丽乡村,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三、层层把关,“合法审查”稳增收。泉源镇依托郯城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专家资源库,建立合法性审查“双审+提级制度”。一是“顾问+司法”双审模式,确保审查事项不出纰漏。泉源镇将政府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集体资产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类经济合同等纳入审查范围,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双审模式,由镇级法律顾问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就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先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报司法所,由司法所进行二次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决策。建立列席会议制度,镇班子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时,必须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以来,泉源镇共审查相关内容300余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二是“提级+审查”依托专家,确保重大决策万无一失。在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或涉及金额较高、合同协议较为复杂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泉源镇充分利用“提级审查”机制,由乡镇法律顾问会同司法所先行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及审查原始材料报送郯城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专家库,对合同协议及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二次审查,2022年对于泉源镇内清泉社区搬迁、金丰农业土地流转、优能博远风电项目等一批影响力大、涉及金额高的合同全部纳入“提及审查程序”,由专家库专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查漏补缺,做出法律提醒,确保所有文件合同万无一失。泉源镇始终把合法性审查工作当做助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举措,确保不造成资产流失,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工作。

四、权益保障,“法律服务”惠民生。一是根据《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泉源镇不断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积极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司法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在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让泉源老百姓遇到涉法问题“只进一扇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优化服务供给,推进法律服务便捷化,深化法律服务供给创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组建“阳光”志愿服务队,面向全镇百姓开展法治志愿服务行动。泉源镇积极吸纳机关公职律师、司法所及法庭专业力量、政府年轻公务员、乡镇及社区法律顾问,积极打造并用好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司法局法律援助救济渠道,志愿服务队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加强对涉农相关政策的普法宣传,一方面积极开展对涉农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一方面志愿服务队成员义务担任辖区内8个社区天平指导员,通过多措并举,让法律服务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让乡村振兴与法治同行。

五、横向到边,“人员配备”利长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泉源镇依托郯城县委“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中的“五横”,“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一是企业配齐法治副经理,坚持推进“律师联企”服务。泉源镇要求下辖企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由企业负责人、企业法治副经理、企业法律顾问定期会商,对于企业发展中遇到涉法涉诉问题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服务作用,确保企业生产依法、依规,保证企业及企业从业人员相关权利,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商务谈判、参与决策、起草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指导合同履行、处理纠纷等方式帮助公司防范法律风险、降低损失、提升经营绩效,确保企业健康成长;二是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将校园法治教育的从“有没有”过渡到“好不好”。通过法治副校长助力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处理涉及学校违法犯罪案件,在校园矛盾纠纷化解、校园欺凌伤害处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每季度组织法治副校长及专业法律人才进学校为学生开展普法宣传,从小为孩子树立法治思想,教育孩子从小懂法、知法、学法、用法,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三是卫生院配备法治副院长,着重解决医患关系,用法律武器保障医院、医生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法治副院长带领医务人员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院”中的作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方向,以维护医院稳定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医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医院各项事业和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完善程序,“严格执法”为公正。泉源镇坚持问题导向,在镇级执法部门执法领域,逐步在制度层面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通过探索整合力量、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裁量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及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举措,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管理与疏导相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灵活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强化执法人员和广大基层群众对法的权威的尊奉,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在乡村振兴中奉行法律至上、程序正当。让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办事成为行动自觉。

泉源镇始终以创新性思维和行动加强法治建设,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律化,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整合政府力量和公共资源以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新格局,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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