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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司法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4-000010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公开日期 ] 2024-10-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师生的法律素养,增强辖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10月10日,新村司法所到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初级中学开展法治报告会。

报告会上,山东鹏举律师事务所黄冠翔律师结合近期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及中学生的心理特点,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原因,并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学们专心聆听、用心记录,时时报以热烈的掌声。报告会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同学们发放普法宣传彩页,并进行普法宣传讲解。

新村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梁泉向全体同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杜绝不良行为;二是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三是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报告会,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拓宽了法律视野,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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