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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事项公开内容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0-00000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公开日期 ] 2020-08-20 [ 有  效  性 ]

1、受理部门:郯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址未变化,均可直接办理。

3、办理流程: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一站式办结。

4、所需材料:

租赁房屋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以及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3)出租房主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工作单位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单位用合同或单位书面说明,(3)单位户口协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仅限单位代办的)。

居住在亲属家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房主合法稳定住所证明,(3)个人亲属关系声明,(4)房主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当场受理,经调查属实后予以办理。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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