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aj/2022-00000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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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04-27 | [ 公开日期 ] | 2022-04-27 | [ 有 效 性 ] |
1、受理部门:郯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本人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凡在前期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时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只要居住地址未变化,均可直接办理。
3、办理流程: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一站式办结。
4、所需材料:
租赁房屋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以及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3)出租房主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工作单位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单位用合同或单位书面说明,(3)单位户口协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仅限单位代办的)。
居住在亲属家中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1)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房主合法稳定住所证明,(3)个人亲属关系声明,(4)房主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5、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县局大厅8号窗口取证,1个工作日。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对于符合相关规定、材料真实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由派出所当场受理并网上上传材料经县局审核制证,1个工作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