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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居住证换补领事项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gaj/2025-000004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公开日期 ] 2025-05-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受理部门:郯城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政综合服务厅

2、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市、县范围内变更住址的,应当到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原受理部门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原受理部门办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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