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涉农补贴 >> 政策依据 >> 正文
2023年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依据
[ 索  引  号 ] tanchengxmj/2022-000003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公开日期 ] 2023-06-01 [ 有  效  性 ]

1、《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

2、《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通知》(临农牧字〔2020〕16号)(一、发挥各级财政的统筹保障作用。从2020年开始,我市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一并纳入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范围……。二、明确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补助给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的,补助资金全部补助给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其它主体所需运营费用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支付……。三、明确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牛实行分档补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