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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四批支教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2020-000012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6 [ 公开日期 ] 2020-09-16 [ 有  效  性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中学、中心小学(园),县直各学校(园),各民办学校(园),局各科室:

为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更好地发挥城区学校的教育教学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四批支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四批支教工作,是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紧紧抓住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与自觉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扶持机制,探索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创造性地组织开展第十四批支教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均衡持续快速发展。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教育系统第十四批支教工作

(一)明确支教工作的目标与办法

支教工作坚持“改善、提升、增强、提高”的八字方针,以改善学区、村小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支教工作通过驻城学校与学区小学、村小进行“对口支教”,采取支教学校与被支教学校“一对一”结对子,支教学校教师与被支教学校教师“一对一”结对子的方法,支教学校对被支教学校实施全面“对口帮扶”,全面参与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科教学等,提升农村学区、村小整体水平,从而提高全县整体教育的均衡发展水平。每所驻城学校必须至少选派1个支教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教干1人(学校中层以上教干),对口支援农村一所学区小学或村小。选派的支教小组由教体局统一派遣。支教学校要精心挑选思想过硬、业务突出、奉献意识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且身体健康。支教人员的选定按照个人报名、学校推荐、教体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明确支教工作的选派类别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驻城义务教育学校中选派部分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本次我县共选派支教教师38名,其中“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26名,西部经济隆起带专项计划选派12名。

(三)明确支教工作的考核要求

1.对支教学校的考核

(1)支教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教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支教工作机构。

(2)支教学校要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被支教学校,跟踪了解支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

(3)支教学校要与被支教学校“一对一”结对子,与被支教学校实施“对口帮扶”,帮助被支教学校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4)支教学校要经常听取支教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汇报,为支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支教、专心支教。(5)支教学校应将支教人员所在处室(教研组)对支教人

员的帮扶情况列入处室(教研组)考核,量化分值,加入总成绩。

2.对被支教学校的考核

(1)被支教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教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支教工作机构。

(2)被支教学校要同本校教师一样,加强对支教教师的考勤,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能有客情思想,管理中不得失之于松、失之于宽。

(3)被支教学校要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教研条件,积极吸纳支教学校及支教教师的合理化建议,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被支教学校要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及生活设施。

(5)被支教学校应切实制定支教教师考核办法,加强对支教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

3.对支教教师的考核

(1)考德。支教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既教书又育人。

(2)考廉。支教教师要廉洁从教,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考勤。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要请假。

(4)课时量。课时量要达到所在学校教师满课时量的水平。

(5)备课。根据新课改的要求,要精心备课,打造优质教案。

(6)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要科学合理,批改要及时、认真、规范。

(7)听评课。每人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

(8)公开示范课。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4节,每月至少1节。

(9)教学成绩。所代学科在本乡镇同年级中应处于中上游水平,或与支教前的成绩有比较大的提升。

(10)承担教研任务。要将学校先进的教学方法、超前的教学理念,通过本人亲身教学实践带到农村学校,承担被支教学校的教研任务,指导学科教学、教研活动和新课程改革等。

(11)帮扶。每学期至少帮扶2名教师,使帮扶教师的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12)班主任。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13)驻点。每周不少于2次。

(14)民主测评。由被支教学校师生根据支教教师表现民主测评。

(四)明确支教工作的有关待遇

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和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支教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职称评聘时在总分中最高可加10分。支教人员参加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从驻城学校中选派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及西部经济隆起带专项计划选派的教师,其生活补助等由省财政承担。

(五)明确支教工作的监督考核

县教体局成立相应的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支教工作考核细则,全面负责支教工作的各项事务。支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纳入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的督导考核积分,个人支教情况作为支教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支教人员的鉴定与评价,存入支教教师个人档案。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学校负责人、支教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支教学校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支教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县教体局将终止其支教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其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对成绩下滑的,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领导要责成有关支教教师立即整改;对成绩提高的,要予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县教体局将停止其支教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加强领导,确保支教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驻城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支教工作上升到建设和谐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制订并落实工作计划与措施及方案,切实提高支教效果。要鼓励师德好、责任心强,并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中青年教师到农村支教锻炼。

(二)严格工作纪律。支教人员由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双重管理,以被支教学校管理为主。被选派的教师要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支教学校校纪校规,尽职尽责,谦虚好学,以自己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所驻学校的工作制度和支教人员的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教育管理及教学活动。严禁给被支教学校增加任何经济负担。

(三)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各有关学校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明确专人靠上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要根据县教体局《通知》精神与考核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报局人事科审核后施行。

(四)抓好典型宣传。要认真总结推广支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促进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全县基础教育的均衡持续快速发展。

附件:1.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2021学年度驻城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名额分配表

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2020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

3.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才支持计划 2020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2020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

5.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才支持计划2020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

6.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2021学年度驻城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名额分配表

序号

支教单位

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才支持计划分配数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分配数

被支教单位

备 注

1

实验中学

4

十里小学

2

育才中学

4

马头小学

3

育新中学

4

高峰头小学

4

实验一小

5

归昌小学

5

实验二小

5

泉源小学

6

实验三小

4

新村小学

7

实验四小

2

新村小学

8

实验五小

5

重坊小学

9

实验六小

4

尚庄小学

10

特校

1

尚庄小学

合计

12

2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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