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0-000014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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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8-19 | [ 公开日期 ] | 2019-08-19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中学、中心小学(园),县直各学校(园),局各科室(站):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要求,经教育体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我县2019年新招聘的教师进行试用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新招聘的教师。
二、培训形式与职责
1.集中培训:42学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和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具体承办。
2.校本培训:78学时,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幼儿园负责实施。
三、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我县的教育发展形势;教师职业道德;班级管理及安全教育;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及教材教法;教学常规;学生心理健康;优秀班主任和教师经验介绍。
2.校本培训:各校要开展师徒结对活动,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通过以老带新、同行互助、校内校际听课评课、反思性教学等活动,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水平。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集中培训时间:2019年8月21日-24日
2.集中培训地点: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
(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
3.校本培训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
五、培训报名及收费
报名:参训教师务必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8点前,到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报到,并参加培训。
收费:讲课费、就餐费、资料费、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540元/人,费用先由本人报到时交到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待上岗后由所在学校报销。
六、培训考核及发证
集中培训由局人事科和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负责考核;校本培训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局人事科和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负责督导检查。
对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的中小学新教师,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颁发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核算继续教育学时和新教师转正定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考核。
附件:1.《郯城县2019年度新教师集中培训考核办法》
2.《郯城县2019年度新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办法》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郯城县2019年新教师试用期集中培训
考核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习纪律占40分、书面考试占60分,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习纪律
主要包括学习过程和出勤情况。对学习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如听课时说话、瞌睡、随便出入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0.5分。每天点名六次,上下午各三次,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点名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天中两次点名不到者记为旷课一天。所有请假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每请假一节课(1个小时)扣0.1分。请假时间超过全部课时的三分之一,或出现旷课者直接定为培训不合格。
二、书面考试
只允许参照学习笔记,独立完成,考试不及格或缺考者只给一次补考机会,在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补考成绩最多记18分,且注明为补考成绩。
三、实践说课
集中培训由局人事科和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附件2
郯城县2019年新教师试用期校本培训
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实践、教学水平、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四部分。
二、考核时间
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进行。
三、考核办法
(一)教学实践(55分)
在试用期内,新教师听课不少于35节(每节0.5—1分);指导教师听结对新教师课不少于10节(每节0.5—1分);任职学校制定新教师校本培训方案(3—5分),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3—5分)。
(二)教学水平(15分)
在公开课、讲课比赛等教科研活动中获奖的新教师,按校级、镇级、县级、市级分别奖励6分、9分、12分、15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三)教学成绩(20分)
教学成绩(或考核量化积分)居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中间和后三分之一的,依次计18—20分、15—17分、12—14分。
(四)班级管理(10分)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根据班级管理量化成绩分别得6分、8分、10分。
校本培训由新教师任职学校、局人事科和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低于80分者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