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1-000036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1 | [ 公开日期 ] | 2021-03-01 | [ 有 效 性 ] |
1、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发;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申请换发。
2、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由持证人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
3、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郯城县高中(中职)阶段的教师资格发证机关2019年之前为临沂市教育局,2020年之后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郯城县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2019年之前为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之后为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中(中职)阶段补办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将申请材料交由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转交申请。)
4、持证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表格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
5、教师资格证遗失需补发的,持证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含复印件)、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章)、报刊遗失声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一寸近期照片1张到原发证机关进行资料审核。
6、教师资格证因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的,持证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含复印件)、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章)、损毁的原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一寸近期照片1张到原发证机关进行资料审核。
7、教师资格证补证、换证均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