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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索  引  号 ] tanchengzjjj/2021-000011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公开日期 ] 2022-10-18 [ 有  效  性 ]

改造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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