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3-000009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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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8-11 | [ 公开日期 ] | 2023-08-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减办发〔2023〕8号
关于公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有关单位:
为打造安全文明城市,提升灾害抵御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城区应急避难场所等政府减灾能力的全面调查与评估,经减灾委办公室研究,现将人民广场、文化中心广场、沭河滨河公园、实验中学等25处应急避难场所(具体名单见附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郯城县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信息表
郯城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