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2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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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3-21 | [ 公开日期 ] | 2019-03-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办法和时间安排
主要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待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后适时调整。考核采用平时考核、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各单位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平时考核
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根据平时考核台账,由县政府办公室对2019年政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
(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由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综合打分包括共性指标得分和专项指标得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各单位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方法为:(共性指标得分+专项指标得分)/( 共性指标总分+专项指标总分) *100%。
(三)网站内容保障考核
由县政府办公室对“中国郯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各单位2019年度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情况(包括内容更新总量、内容更新质量、更新及时性)、政务访谈、信件管理、互动交流回复等情况。
(四)综合考核
由县政府办公室将平时考核成绩、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成绩,分别按20%、60%、20%的比例计入年底综合考核成绩。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为定量考核,确定考核分数,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考核分数为零分;各单位为定性考核,根据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