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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设立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25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0-24 [ 公开日期 ] 2019-10-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加速推进“163”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任务目标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核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为重点,设立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大厅”),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加快投资项目落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运行机制

(一)实行窗口分类办理制。凡涉及进驻部门的行政许可的申请,全部由进驻“大厅”部门窗口直接办理或代为办理。

(二)实行统一标准收费制。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对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项目的收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实行重点项目综合受理制。由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设立综合受理窗口,集“咨询、受理、协调、督办”于一体,对重点项目实行综合受理,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登记、移交部门、及时办结”的工作模式,按照“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移交窗口、材料预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领取结果、整理归档、跟进服务”的流程与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一起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程服务。

(四)实行领导带班制。进驻部门分管领导每周不少于一次到大厅现场办公,帮助解决手续办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实行综合柜员制。由高科技电子产业园、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农商银行分别派驻两名驻厅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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