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25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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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2-02 | [ 公开日期 ] | 2019-12-0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方案背景
为切实做好省委第九巡视组提报的立行立改问题清单中关于公务卡使用等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全县公务卡使用范围,规范公务卡日常使用,提升公务卡使用效率,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二、整改目标
1、预算单位的在职人员办理公务卡,实现有公务结算业务的职工“一人一卡”。
2、公务卡信息全部在公务卡管理系统进行维护。
3、实现3万元以下用现金支付的零星购买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
三、整改措施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此次整改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县财政局进一步梳理公务卡相关制度文件,编制成册下发给各预算单位,县财政局会同县审计局、人行郯城县支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工作的通知》,具体指导此次整改工作。
(三)召开专题会议。11月中旬,由郯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召集全县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参加,传达省委第九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具体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聚焦存在问题、推进整改落实、保障整改效果。
(四)严格自查自纠。预算单位要根据巡视组及专题会议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整改实施措施,立刻实施整改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动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此次自查自纠工作。
(五)实施台账管理。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卡办理、使用、信息维护等进度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每周将本单位工作开展进度表报送至县财政局。
(六)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办理使用情况一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并在11月底联合审计局和人民银行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或者随机抽查,对于不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单位,暂缓拨付经费、扣减预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