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1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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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7-06 | [ 公开日期 ] | 2020-07-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县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共计8项,分别是:郯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郯城县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郯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郯城县城区及乡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郯城县中心城区管线综合规划、郯城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郯城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郯城县村庄规划。
二、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