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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23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20 [ 公开日期 ] 2020-05-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第323号省长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31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该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生态节能建筑的中心任务,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和一体化装修的发展方向,通过政策支持、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动建造方式转变,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促进全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编制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扶持和规划引领,实现装配式建筑合理布局、统筹推进。

(二)完善体系,协同推进。依据全市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技术体系、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完善产业配套,构建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试点先行,有序实施。按照“先易后难、由简到繁、由单项突破到多项集成、由试点工程到全面推广”的步骤,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试点,推动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推广使用装配式部品部件,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四、任务目标

自2020年起执行全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5%以上规定,全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及政府投资工程先行试点,优先实施装配式建造,并逐年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的装配式建筑所占比例。

五、重点任务

(一)明确发展重点。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二)抓好示范推进。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三)提高设计能力。项目策划定位、设计任务委托等阶段,要加强标准化功能空间、通用部品等技术集成论证,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

(四)培育市场主体。将装配式建筑基地(园区)建设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双招双引”政策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政策,推动全产业链联动发展。

(五)打造技术体系。鼓励本地建筑类企业大胆进行技术创新;热情主动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建筑施工、装备制造、管理服务等资信高的外地来郯进行装配式建筑发展业者提供便利空间和周全服务,着力打造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域特点的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关键技术以及一体化装修技术。

(六)提升施工水平。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为牵引,提高工程施工各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七)推进建筑全装修。试点推行建筑装修的标准化、模块化和通用化,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推动传统的装修方式向装配化转型。

(八)创新管理服务。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加强信息资源建设,利用BIM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工程应用智能化水平。

(九)确保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建立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十)加强人才培训。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开发、监理、部品构配件生产企业、审图机构等从业人员培训。

六、支持政策

(一)强化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安排上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对于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件)生产企业,可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实施税费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可参照重点技改工程项目,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项目和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在土地出让、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招投标及施工许可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

(五)完善激励机制。项目建设成本、房价款计取基数、容积率、预售许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等级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三)严格监督管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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